环保审批是餐厅证照办理过程中不可缺少的一个步骤,由餐厅所在地主管环保部门办理,主要审批项目包括噪声和排污。1.审批资料餐厅办理环保审批时应提交以下材料。
(1)申请办理环保审批手续的报告。其内容包括项目名称,业务及联系电话,经营地点,经营内容,营业面积(就餐人数/次),主要营业设施(炉具、炒锅数量,有无油烟净化装置,烟囱设置情况),使用燃料,油烟、污水、垃圾处理情况及排放去向。(2)合法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材料。主要包括房屋产权证明、租赁协议或开发建设单位功能区划性质图纸的复印件等。
(3)征求意见材料。餐厅经营者必须征得厨房楼上住户和排油烟管出口周围10米范围建筑物业主及所在居委会、物业管理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的书面同意。
(2)有油烟污染的餐厅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装置,并提供有关材料;如使用国家环保总局免检的油烟净化器,应提供免检材料原件依据,非免检净化装置应提供油烟监测结果报告。(5)根据经营的规模、场地等情况由环保部门现场察看后确定提交环境影响报告书、报告表或登记表。2.办理步骤环保审批的办理包括以下步骤。(1)餐厅经营者提供餐厅位置平面图,并标注周围环境情况和邻近建筑物的使用性质,由主管环保局派出人员实地查验。(2)检验合格后,由主管环保局在《申请开业登记注册书》上的“有关部门意见”栏签署“同意开业”,并加盖公章。
《申请开业登记注册书》由办理开业登记的餐饮店凭借《企业名称预先审核通知书》到登记的工商局领取。3.审批程序主管环保部门根据现场踏勘情况确定环境评估形式,并由经营者提交材料,在材料齐全的情况下,报告书于15日内、报告表于7日内、登记表于3日内审批完成(遇节假日顺延)。